(1)起于学龄前期,现象存在至少持续6个月。
(2)标准:至少需具备下列行为中的四条,其症状严重性可不同程度地影响学习和适应环境的能力。
a.需要静坐的场合难以静坐,常常动个不停;
b.容易兴奋和冲动;
c.常常干扰其他儿童的活动;
d.做事粗心大意,常常有始无终;
e.很难集中思想听课、做作业或其他需要持久注意的事情;
f.要求必须立即得到满足,否则就产生情绪反应;
g.经常话多,好插话或喧闹;
h.难以遵守集体活动的秩序和纪律;
i.学习困难,差,但不是由于智能障碍所引起;
j.动作笨拙,精巧和协调动作较差。
(3)排除标准:不是由于精神发育迟滞、儿童期精神病、焦虑状态、品行障碍或神经系统疾病所引起。
竞思